95后偷越国边境,竟是为了干这事…… | 龙检说案
短短一年的时间内
95后林某偷越国边境3次
竟是因在缅甸遇到了真爱?
“偷渡的车是我在缅甸认识的对象帮我联系的,她对我很好……”在向检察官供述自己缅甸的“追爱之旅”时,林某这样说道。
殊不知,林某坐上对象“贴心”安排的大巴车,多次从国边境偷渡的行为,已构成偷越国(边)境罪,甚至可能带来牢狱之灾!
偷越国边境追爱,
失恋后回国投案自首
2020年2月底,林某的好友钱某邀请林某前往缅甸游玩,并声称自己认识一位在缅甸的哥哥,可以从云南派车接两人去缅甸。抱着“闲着也是闲着,不如和朋友一起出去玩玩”的心态,林某和钱某一同坐飞机从温州来到云南昆明。
在昆明的酒店等候了小半个月,3月的某个凌晨,来接二人的车终于停在了酒店门口。七座的小面包车上密密麻麻挤满了十几个人,都是准备偷渡去缅甸的。黑车最终停在了一个长满苞米和杂草的山脚下,有两个自称是“蛇头”的人接应,一车人被勒令关掉手机,不知道爬了多久的夜路,直至天亮才终于到达缅甸境内。
“毕竟还有其他人一起给我壮胆,再来一次我自己一个人肯定是不敢的。”林某说道。
在缅甸吃吃喝喝了一段时间之后,林某花光了自己身上的积蓄,于是在当地的酒吧找了一份工作赚钱,正是在工作期间,林某和另一位在缅甸务工的中国女生恋爱了。半年后,好友钱某觉得在缅甸“没有意思”“呆不下去”,便再次邀请林某一同偷越国边境回国,林某同意了。
相思心切的林某回国不过月余,便在女友的帮助下“故技重施”,再次从云南坐黑车、爬山路,偷越国边境来到缅甸,并暂住在女友那里。好景不长,半年后两个年轻人分了手,林某既失去了住所,又找不到车可以偷渡回国,最终向当地公安自首偷越国边境的行为并被带回国内。
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,龙湾区人民检察院认为,林某、钱某违反国(边)境管理法规,在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出入境手续的情况下,私自结伙从中缅边境往返两国,应当以偷越国(边)境罪追究刑事责任。
偷越国(边)境罪
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
违反国(边)境管理法规,偷越国边境,情节严重的,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。
偷越主要表现为不在出入境口岸、边防站等规定的地点出入国(边)境,或者使用伪造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国(边)境。偷越行为情节严重的,即构成偷越国(边)境罪。
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《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五条的规定,偷越国(边)境,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认定为“情节严重”:
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行为的
偷越国(边)境3次以上或者3人以上结伙偷越国(边)境的
拉拢、引诱他人一起偷越国(边)境的
勾结境外组织、人员偷越国(边)境的
因偷越国(边)境被行政处罚后1年内又偷越国(边)境的
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
检察官提醒
近期,网络上关于缅甸的营销层出不穷,一些中国公民出于好奇心理被诱骗往缅甸北部地区后惨遭绑架、非法拘禁、敲诈勒索,危害人身安全甚至命丧他乡。国境线神圣不可随意逾越,每个公民都需要遵守国家出入境管理规定,办理合法出入境手续,切忌心存侥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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